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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麻烦兄弟去帮我通报一声。”

    “你等着,哥哥这就去帮你叫大少爷。”彪悍的战士说完,转身急冲冲地走进宅院。

    不一会,宅院里便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行人在一个穿着华丽的壮年带领下来到大门口。

    这个华丽壮年便是申莫?耶克斯的长子莫德?耶克斯。

    “大少爷。”随马车一同来的战士有四个,见到莫德?耶克斯,都纷纷低头行礼。

    “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你们去帮金萨特买一副棺材,先收殓好放在后院杂房里。那两个奴隶则送到伙房,一切都等父亲回来再做处理。去吧!”

    莫德?耶克斯见到金萨特额头上的黑窟窿,心中一阵惊慌,这确实是圣域魔法师才有的力量啊。

    于是,简单地对修斯父子查看一番之后,心想还是留在身边好一点,万一这两个奴隶真的与圣域魔法师有关联,以后也可以开脱罪责,免受灭族之祸。

    要知道,圣域魔法师那可是在整个大陆都是神话级的人物,一个小镇子里的小贵族怎敢得罪?

    事情没有弄明白,莫德也不敢太明目张胆地恭维两个奴隶,只能暂时让他们在伙房休养一段时间,等父亲回来再做打算。

    ......

    两天后,马克父子才醒过来。

    这两天,他们受到了精心的照顾,伤势快速愈合。

    醒来后,他们才发现已经被送到一所大屋子里,四周堆满了干柴、茅草,外面还不时飘来饭菜的香味,以及一些刷洗锅碗瓢盆的声音。

    不用问,他们也明白是被送到厨房里干活来了,他们可不会想到是送来享福的。他们一点那个念头都没有,更何况,他们躺着的这个地方还是杂乱的柴房。

    不过,即使只是一个柴房,那厚实的墙壁,严实的瓦缝,还有身下平坦的床板,干净的棉被,比起铁泉山谷里的茅草屋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

    这之后,他们便在伙房待下了。每天干的活也不多,就是劈柴挑水、洗碗刷锅,相比起挖黑金来,轻松得很。

    而且,他们还有一项特权,那就是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这是莫德特别吩咐的。当然,期限是他父亲从乌兰克城回来之日。

    最让马克父子高兴地是这里的伙食,虽然说他们吃的是主人们的剩菜残羹,但是比起铁泉山谷那猪食都不如的食物来说,真可谓是人间美味。

    如果说铁泉山谷过的是真正的奴隶生活的话,那么现在他们已经过上平民的生活了,甚至比一般的平民还要好一些。

    马克刚开始还因为左腿残废而自暴自弃,但是听说儿子已经恢复自由之后,神情顿时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不论做什么事都是乐呵呵、喜滋滋的,以至于伙房里其他的奴隶都认为他神经不正常,都躲着他。

    可是,接触久了之后,才发现马克其实是一个很随和,又有热心的人,最主要的是他对生活总是充满希望。

    马克父子以前在铁泉山谷干惯了苦活,一时间太清闲反而适应不了,于是主动要求多干点活,常常帮着其他的奴隶烧火劈柴,洗菜刷碗,他们干活又快又好,深得伙房里所有奴隶的喜欢。

    五天后,金江镇西门外约五六里远的地方有一座小树林。

    小树林里,正有一个六岁的干瘦小孩探头探脑地四处观看,忽然,他在小树林的深处一块平整的草地上停了下来,周围都是葱郁的棺木,他只要往地面上一坐,绝对没有人会发现他。

    “拉齐布格爷爷,这里可以吗?”修斯问道。

    这里人迹罕至,几天也见不到人影,而且靠近铁泉山谷的一条矿脉尽头,金元素十分浓郁。

    “可以。修斯,你将我告诉你的一些常识,说来听听。”拉齐布格老人的声音在脑海里响起。

    “好的,您说过,魔法师按元素亲和力的不同分为七系,分别是木、火、土、金、水、风和雷七系。每一系又按灵魂之力的强弱分成九级,级别越高,灵魂之力就越强大,魔法能量也越加恐怖!在九级魔法师之后是圣域魔法师,那是神话般的存在。但是,据说在圣域之上还有更高的存在,不过那都是传说。”修斯一字不漏地说道。

    拉齐布格老人听了修斯的话,不禁莞尔道:“记忆力不错,居然一字不错地全记住了。其实魔法师中还有一类比较特殊的魔法师,他们叫魔剑师,属于暗黑魔法,也分九级,一到三是魔剑士,四到六是魔剑师,七到九是魔剑宗师,他们不是控制元素攻击,而是控制物体攻击,尤其是利剑,这些都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们还擅长于灵魂侵蚀和魔咒封印。”

    修斯好奇地问道:“什么是灵魂侵蚀和魔咒封印?”

    拉齐布格老人道:“简单来说,灵魂侵蚀就是将你的灵魂像蜡烛一样一点点地融化掉,而魔咒封印,你应该很有体会。禁锢魔法就是魔咒封印中最简单最轻微的一种。”

    修斯道:“我明白了,灵魂侵蚀就是将灵魂吃掉,魔咒封印就是将灵魂封住,不让他出来。”

    拉齐布格老人道:“对,就是这样。你现在到树林里坐下,让我看看你到底有没有天赋。”

    树林里,林木葱翠,鸟鸣幽幽,正是盛夏时节。

    一阵清风吹来,馥郁的草木清香扑鼻而来,让人顿觉神清气爽。

    “把龙之眸拿出来,放在右手掌心,然后左手掌心覆盖在上面。全身放松,不要刻意去想什么东西,只要完全放松就好,就像平时一样缓慢呼吸就行了。”拉齐布格老人说道。

    修斯按着指示,将龙之眸拿了出来,放在手心,盘膝而坐。

    龙之眸,是一枚金色戒指,整个戒环雕刻成一条蛟龙。蛟龙嘴巴大张,嘴里安放着一枚指头大小的紫红色宝石,宝石泛着精光,直透人心。

    修斯第一眼看到这枚戒指便爱不释手,把玩了很久,要不是拉齐布格爷爷警告他不能让外人知道,说不定他会将戒指戴在手上到处炫耀一番,毕竟这是他六年来的第一件饰物。

    而且,每次,修斯握住这个戒指,都可以感觉到宝石里面有一个很大的空间,但里面有些什么东西却看不清楚,显得十分的神秘。

    ......

    按照拉齐布格爷爷的指示,坐好之后,修斯微闭上了双眼,开始感受自然中的一切事物。

    这是他第一次感应天地元素,心中特别紧张,生怕自己没有那个天赋,无法成为魔法师。

    拉齐布格老人也很紧张,假如修斯没有天赋,不能感应到任何元素的话,那么他这一生也就算是完了,只能当作修斯灵魂中的附属品,再也无法夺舍重生。

    “放轻松点,你越紧张越感应不到元素,任何事情都不去想就行。”拉齐布格老人看到修斯一脸紧张,连忙纠正道。

    修斯确实很紧张。

    当梦想变成事实的那一刻,有谁不紧张?

    当一直期待的美梦将要实现的时候,谁会不在意?

    没有!任谁都会紧张在意的!

    ......

    一个小时。

    两个小时。

    三个小时。

    一天。

    两天。

    三天。

    时间如流水悄然流过,修斯依然没有感应到任何元素,手中的龙之眸却在不断地聚集着周围的所有元素微粒,在四周形成了一团浓郁的云雾。

    这么长时间,修斯只能感应到树林里,清风的吹过,树叶的飘落,小鸟的鸣叫,不远处小溪的流淌,至于元素微粒去没有感应到一丝半点。

    不知道过了多久,修斯一直静静地坐着,双脚已经麻木得失去了知觉,双手依然轻轻地覆盖着龙之眸,也同样没有了知觉,更可怕的是他的灵魂也渐渐陷入了半昏迷之中。

    拉齐布格眼看着修斯一点点失去知觉,散失意识,却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只是心中开始升起一股绝望:“这么浓郁的元素烟雾,都无法感应到,看来他是没有那个天赋呀!我的一生算是完了。奥布罗塔,你这个卑鄙的小人,这一次终于让你如愿以偿了。”

    对于拉齐布格的心思,修斯一无所知,此时,他只是一点点地陷入昏迷之中。

    他曾听拉齐布格说过,当一个人第一次感应元素,直到完全昏迷还没有感应到的话,那么他的灵魂就有可能因为运用过度而再也醒不过来,从而成为“活死人”。

    但是,修斯明知道危险,还是没有从冥想之中回醒过来,他相信拉齐布格爷爷会在危机的时候把他叫醒。

    可惜的是,他并不知道他的拉齐布格爷爷此时正在自怨自艾,愤恨不平,根本忘记了还有一个六岁的小孩期待着他的帮助。

    一般情况,在第一次感应元素微粒,时间是不能超过一天的,否则十分容易陷入虚弱,甚至是熄灭的边缘。但是修斯却一坐就是三天,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了。第一次就敢冥想如此长的时间,若是让其他的魔法师知道,不是笑他嫌命长,就是笑他傻子一个。

    任何人都知道修炼魔法不能操之过急,需要一步步慢慢来,若是想一下子成功,最后得到的却是悲伤——终生痴呆或是死亡。

    而修斯却偏偏在第一次感应元素就坚持了四天!

    一切都因为他拥有一枚龙之眸戒指。

    拉齐布格已经完全绝望。既然生存无望,那叫不叫醒这个小奴隶又有何意义?

    就这样,修斯的灵魂越来越弱,神识越来越迷糊,危险越来越近,但他仍然在继续冥想。

    猛然间,在他的灵魂将灭未灭之际,一缕极其微弱的木元素能量经过龙之眸的过滤净化之后,从右掌心的劳宫穴进入到他的体内,直冲脑海。

    他的灵魂就像干涸的海绵,顷刻便将木元素吸收殆尽。接着又是一缕被快速地吸收,然后又是一缕。

    逐渐虚弱的灵魂吸收了一缕又一缕的木元素之后,渐渐地变得清明,吸收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

    不知道过了多久,似乎是一眨眼,又似乎是一整天,猛然间,“轰”的一声在脑海里炸响,一股凶猛而浓郁的木元素猛灌进脑海,那可怕的速度和浓厚程度差点将修斯虚弱的灵魂冲灭。

    幸好,龙之眸及时地发出一股能量护住他的灵魂,让他成功抵挡住了木元素的冲击。

    与此同时,他手中的龙之眸登时青光大盛,犹如一枚青色太阳照亮了整个树林。

    没过多久,青光消失无形,取而代之的是强烈的土黄色。

    这个时候,修斯的脑海里明显感觉到浓郁的木元素被另外一种浓郁的元素气息所掩盖,涩涩的给人一种厚重感,这是土元素。

    然而,仅仅一眨眼的功夫,土黄色又变成了白色,只是没有土黄色和青色那么强烈,如果说青色和土黄色的光芒像太阳,那么白色的光芒就像是月亮。

    这之后,龙之眸再也没有发出其他颜色的光芒,只是在青色、土黄色和白色之间来回转变。

    拉齐布格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完全惊住了,呆呆地看着修斯的脑海里如同战场一样被木元素、土元素、水元素争先恐后地来往冲刷。

    过了好一会,他才从震惊中醒过来,笑道:“真是让人羡慕啊!你小子居然是木元素百分之八十的亲和力,土元素百分之七十的亲和力,水元素百分之五十的亲和力,这样的天赋,只要不出意外,绝对可以达到七级魔法师以上的水平!可惜我是金系魔法师,你的那三种元素都不是我所擅长的,我”

    话还没说完,修斯手中的龙之眸突然散发出一阵耀眼的金光,比之青色和土黄色的光芒还要强烈。

    “这是金元素!你居然拥有金系百分之百亲和力,这魔法天赋也太可怕了,太不可思议了!”

    拉齐布格再次大惊失色。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谁是金系百分百亲和力的,这样的人修炼魔法,那简直是轻而易举,达到九级魔法师的水平,也只是时间问题。

    百分之百的亲和力,那就意味着只要有金元素,就可以被他感应,被他吸纳,被他召唤!

    这样的人修炼魔法,只要努力,绝对是高级魔法师的料,绝对是让人仰视的对象!

    修斯一直在静静地感受着外界的一切,忘却了时间,忘却了麻木,甚至忘却了灵魂的虚弱痛苦。

    只有在感觉到浓郁的木元素、土元素和稍弱一点的水元素之后,他的灵魂才出现一丝甜腻和舒适的感觉。

    他内心的欣喜之情难以压抑。就在他自认为再也不会感觉到其他元素的时候,一阵风过后,却突然一股更加汹涌地金元素猛冲而来,甚至让他的灵魂都有一些战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