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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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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订阅不足50%第二天看  周斯越嗤笑了声,面相又变得刻薄起来:“你还真是条咸鱼, 三秒记忆力。”边说着,人往后仰,靠在椅背上, 两只手放进裤兜里,讥讽地轻笑:“你怎么考进来的?”

    习惯了他的刻薄相,倒也没觉得受不了,丁羡现在还挺适应的, 还滔滔不绝地跟他说起当初考燕三的历史:“你知道许轲不?”

    许轲?

    周斯越摇头。

    丁羡说起许轲的时候满脸骄傲, 小脸儿红扑扑的, 黑眼珠亮亮的,“就是因为他,我才决定考燕三的, 其实我小学的时候成绩不好,就跟你说的, 记性特别差, 别的小朋友早就会背的二十六字母,我愣是背了一个月,我妈总拿我跟许轲比,比较多了,心里落差也就大了。特嫌弃自己, 为什么别人能学会的, 我就是学不会, 后来遇上许轲,他告诉我,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别人能做,而你做不了的。你做不了,说明你不够努力。”

    周斯越驾着胳膊,从鼻腔里发出一声极为不屑的轻哼。

    丁羡知道,他这人向来对这种人生鸡汤敬而远之,“你别不信,许轲说的还真有点道理,就因为他的话,我决定笨鸟先飞,别人花一个小时,我就花两个小时。”

    丁羡这人确实也是韧劲儿十足,她决定要做的事儿,撞破南墙也不会回头的。

    结果就被周斯越冷不丁泼了盆冷水:“所以学到夜里两点?数学才考这么点儿?”

    口气直白的让她有点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轻声说:“也不是每天都两点,有时候困了就早点,精神头好的时候就晚点。”

    见他表情微哂,丁羡嘟嘟嚷嚷地补了句:“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似的?看一遍就会了?”

    周斯越好笑地看了丁羡一眼,双手还在兜里:“你对人类的智商有什么误解?还是你觉得我的智商已经突破人类的天际了?除了个把天才的智商线高于人类的平均水平,大部分人的智商都处于同一水平线,差距不大,你学不好,只能说你没找对方法。”

    瞧瞧,这天才说得多道貌岸然,多谦虚。

    说完,顺势还倾身往前去拎她桌上满满当当的笔记本,又给丢到桌板上,手又插回去,“早就跟你说了,记笔记要挑重点记,就你这么个记法,考得出来就奇怪了。”

    丁羡盯着他良久,似乎在回味他的话。

    周斯越被她赤条条的眼神看的毛骨悚然,“干嘛?”

    丁羡想了想,抿唇,下了个决心,冲他抱拳作揖:“以后多多指教。”

    周斯越回了她一个极其敷衍的笑,忍不住损她:“不过你的智商确实低于人类的平均水平,老天爷对你还挺狠,关了一扇门,连窗户也没给你留。”

    丁羡阴测测地盯着他:“你什么意思?”

    周斯越挑眉,转过去写题了,留了个后脑勺给她,意思你自己领会。

    夕阳西下,秋风飒飒。

    那一头毛绒又松软的黑发在温暖残阳的折射下发着金灿灿的光,少年侧影清俊翩然。

    丁羡那会儿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伸手一推他脑袋,咬牙切齿:“你才又丑又笨呢!”

    她只是单纯想摸摸他的头发。

    和预想中的一样,手感很不错。

    周少爷炸毛了,“造反了是不是?”

    丁羡缩着脖子躲到墙角,拿了本书挡住脸,极快地认怂:“不敢。”

    心里却有个小人在得意洋洋地挥舞着旗帜呐喊:就造反就造反。

    那时的情绪是真单纯,生活中的喜怒哀乐都是真切的,孤傲或自卑,都切实存在。

    时间往前走,我们都无法回头;岁月说,你们才是未来的神。

    那时的丁羡认定了周斯越是神。

    学习方法这种东西在神的身上是不存在的,在神的带领下,丁羡忽然觉得数学也没那么难了,至少他讲的题目她都能听懂。

    周斯越讲题没什么废话,言简意赅地直奔主题,顺便说完了还给她点一下重点。

    但周少爷没什么耐心,有些题刨根究底就是同一类型,丁羡再拿卷子去问的时候,直接黑了脸,“讲了几遍了?”

    丁羡懵懵地还在想,这道题我刚才做。

    可让他剖析到最后,她发现居然又是同种类型的应用题,崩溃。

    不过她特别擅长做几何题,各种各样的立体几何,用周斯越的话来说,她的空间想象能力不错。

    碰上一些高难度的立体几何,连周斯越都要想几秒,她立马能得出答案。

    周少爷难得用一种赞同的眼光看着她,不错啊。

    丁羡终于在被全方面碾压下找回了自信。

    少年冲她使一眼色:“是不是也没那么难?”

    是啊,没那么难,有你在,什么都不难。

    丁羡在心里回。

    不知不觉离摸底考就剩下一个星期了。

    考完试刘江就要重新排座位,开学的时候刘江就说过要按照成绩排,到底是按照成绩顺序排呢,还是一好一差穿插着排呢?

    不管哪种排法,丁羡知道自己跟周斯越再同桌的可能性都很小。

    一连几天,丁羡情绪都不太高涨,蔫蔫地趴在桌子上。

    得了同种病症的还有孔莎迪,俩小姑娘心里都清楚着呢,相视苦苦一笑,孔莎迪凑到她桌前,眼神往边上一瞥:“他呢?”

    丁羡长叹一声:“还能干嘛?打球去了。”

    午休时间班级里人数寥寥无几,男生大多在外头放风,利用这点儿时间观赏观赏别的班的美女们。

    孔莎迪侧着脸贴到桌板上,也叹了口气:“宋子琪也是,我昨天跟他说换座儿的事儿,他说换就换呗,你平时不是老嚷嚷着让我跟丁羡换么,那能一样么,他跟周斯越同桌,我还坐他前面,你说他是不是傻?”

    丁羡也换了姿势,脸贴着桌板,听着桌板里嗡嗡嗡发出的轰鸣声,略一点头:“可能。”

    这里还有个更傻的。

    “希望刘江赶紧忘了换座儿的事。”

    孔莎迪双手合十闭眼祈祷道。

    丁羡又叹一口气:“没用的,昨天刘江找班长谈话了,就提了这事儿。”

    孔莎迪哀嚎一声,又摊回桌上。

    “干什么呢你!”

    丁羡忽然感觉脑袋被人一拍,她猛地从桌板上弹起来,就看见周斯越拎着个篮球进来了,身后还跟着个宋子琪。

    周斯越刚打完球,一身汗,身上穿着蓝色的无袖球衣和到膝盖过的球裤,小腿露出一截饱满的肌理,脚上一双球鞋露出袜子的白边,一身少年气。

    额发汗涔涔,一头毛茸的头发湿漉漉地垂在额前,还在往下滴水,他抱着球过来,在她脑袋上胡乱一捋,扯着凳子坐下。

    丁羡那时脑子里只蹦出五个字——

    少年如风啊。

    不过很快恢复神志,往边上一躲,嚷嚷着:“脏死了!”

    少年气性长,恶作剧心里上升。

    周斯越嘴角挂着坏笑,人往前倾,手恶意地往她脸上剐蹭了下,“这不挺干净的?”

    湿漉漉的手带着余温,蹭过她的脸颊,像带过一阵温热的风,周身都是他气息。

    比窗外的桂花香气还浓烈,还令人难以躲避。

    一下子,灌入她心底。

    丁羡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噗通噗通直跳,舌头微微打结:“你你……你怎么说的?”

    周斯越写着题,抬头看她一眼,哂笑:“就你这胆还玩叛逆?”

    “谁叛……叛逆……了。”她低声嘟嚷。

    少年挑眉,这才懒洋洋地说:“我跟他说你去上厕所了。”

    说完拿笔在她脑门上戳了下,不重:“你丫上辈子积什么德,能跟我同桌。”

    丁羡松了口气,把心放回肚子里,冲他莞尔一笑:“谢谢你啊,周斯越。”

    忽然这么一本正经地叫人,这让周斯越略感奇怪地扫她一眼,小姑娘丢下这么一句话,干脆利落地转回头去翻作业本,也不再看他。

    这种疏淡的情绪让他忍不住多看了丁羡一眼。

    临近傍晚,夕阳落下最后一抹余晖,倾斜饱满地洒进教室的窗户里,姑娘小小的影子就这么照在光线下,头顶细碎的毛发微微立起,随着微风轻摆。

    她其实很白,却太瘦,身上没几两肉,身材确实匮乏,没什么可供观赏的点,好像自己一只手就可以将她拎起来。

    其实两人小时候确实见过一次。

    就像叶婉娴说的,那晚他俩睡得一张床,不过那时才四五岁?还是六七岁?

    周斯越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当时暑假,他被爷爷奶奶接到乡下去住,那阵刚好是洪讯,爷爷的房子被洪水淹了,床单被褥都湿透了,地上都是泥泞,没法住人,这才去邻镇的丁家住了一晚。

    丁家当时还没生二胎,房子尤其小,床也小,丁羡那床还是一张一米二都不到的折叠床,丁妈妈让他跟丁羡挤挤,他不肯,小小男子汉,怎么能跟一个女孩子睡一张床,死活都不肯,结果爷爷跟丁妈妈说:那就订娃娃亲吧。

    周宗棠当时风头正劲,叶婉娴心里自有一杆秤,模棱两可的应下。

    不过周斯越怎么也不肯上床,最后忍不住困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被叶婉娴抱到丁羡床上,当时的小姑娘睡的正沉,身边莫名其妙多出一个男生的身体,可把她好生惊了一下。

    叶婉娴冲她比了个嘘的手势。

    丁羡认命地看着周斯越。

    男孩睡得沉,皮肤跟瓷器一样白,睫毛长长地垂着,眉头始终拧着,窗外的淡白月色,像一只母亲的手,温柔地轻抚着床上安静睡着的男孩。

    然后……

    约莫是白天洪水的关系……周斯越晚上尿床了。

    那是长这么大,他有意识来,第一次尿床,男孩涨红着脸从床上坐起来,一脸懵地看看丁羡又看看自己底下的床单。

    丁羡憋着笑。

    周斯越拾起边上枕头砸过去:“笑屁啊。”

    丁羡收住笑,心想:这个城里来的小少爷脾气还真大。

    当时的姑娘比现在俏皮又灵动多了,捂着嘴笑了会儿,小眼睛扑闪扑闪地说:“我要跟妈妈说,你把我床单弄脏了。”

    “你给我回来。”

    周少爷坐在床上,又一个枕头砸过去。

    丁羡不理他,转身要去开门:“我要跟妈妈说,你还丢我枕头。”

    延平镇不过百里,最闲的不过就是叶婉娴这一帮妇女,没事儿喜欢聚在桥头、河边说点别人的闲话,就上回还听见谁谁谁家小孩都六岁了还尿床,然后一帮妇人围着咯咯咯笑得花枝乱颤。

    男孩儿那时都要面子。

    在丁羡开门之前,他从床上蹦下来,把人给拉住,丁羡那时其实还算匀称,脸圆圆儿,长得特别讨喜,特别笑起来声音轻灵像只小百灵。

    男孩儿提出条件:“你帮我把床单洗了,别给你妈知道,下次你来城里,我带你玩。”

    丁羡眨眨眼说:“我又不会去城里。”

    男孩儿一脸你个蠢蛋的表情:“你总要来城里读书吧,难不成你要呆在这个小镇子一辈子?”

    丁羡想了想,也对,多个朋友多条路,于是愉快地就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