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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雨林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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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带雨林原住民的寿命,远远低于非雨林地区,就是因为温热的气候是滋生细菌的温床。在别处,身上被划破一道口子,最多几天就能结痂,但是在这里十有八九要溃烂,只是或轻或重之别而已。

    虽然酷热难当,但是我身上仍然穿着厚厚的牛仔服,裤脚和袖口都扎的紧紧,以防止毒虫钻进来,头上戴着特制的安全帽,手上戴着手套,暴露在外面的皮肤,也都涂了防虫的药膏。

    据说当年中国四十万远征军,在热带雨林跟日本鬼子血战,伤亡约二十万左右,其中有一半人是死于疾病和毒虫之口。

    一位幸存的老兵是这样描述雨林的:我们走着走着,就会有人突然倒下,由于中毒和病死的人太多了,没时间也没有力气全部埋葬,只能倒在哪就死在哪。我们亲眼看着自己的手足一个个的倒下去,却只能忍着悲痛继续前进,他们连最基本的葬礼都没有。走了一截,我们再回头看时,发现他们已经变成了一堆白骨,血肉都被虫子吃光了,我们知道当我们的身影消失时,他们连骨头都不会有了,其余的野兽会吃光他们的。

    鉴于此处的环境太过恶劣了,所以在太阳还很高的时候,我就打算安营扎寨了。

    此处不比我老家,我对这里的环境非常陌生,必须小心谨慎,哪怕是夜晚睡觉之类的事情,我都要做万全的准备,因为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命丧于此。

    我选了一棵巨大的古木,爬了上去,用斧子砍了一些树枝,搭了简易的树屋和一张简单的床,然后又在周围撒了一些防虫的药粉。

    等我忙完之后,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我吃了一些压缩饼干,喝了一些矿泉水,就睡下了。

    午夜时分,漫天的繁星消失了,乌云遮住了整个天空,闪电在天空中扭着妖冶的舞姿,惊天动地的雷声,一阵接着一阵,如注的暴雨从云层中倾泄而下。

    幸好,我没有偷懒,提前搭建了树屋,并在树屋的顶上苫了厚厚一层宽大的树叶,才得以在暴雨中有一个干燥的小窝,供我安然入睡。

    如果我像在涂山丛林里那样,把自己绑在树上就睡,那么此刻我已经变成了落汤鸡,白天能热死人的雨林,在暴雨中很快就变成了深秋了。

    阵阵寒意,不断的袭来,令我直打寒噤。

    在这样的低温下,再被暴雨淋一夜,第二天会怎样,完全可以想象到,估计不是高烧,也是重度感冒。

    不过,暴雨也不完全是坏事,最起码能让大型猎食动物不敢再丛林中四处乱窜了,这也能勉强算是丁点的好处吧。

    雨整整下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天就放晴了。

    炙热的阳光,再次把丛林变得燠闷难耐,林中的积水受到阳光的蒸发,升腾起阵阵热浪,令人喘不过气来。

    我左手拄着木棍,右手提着斧子,踩着积水,披荆斩棘,缓慢的向前摸索着,在天黑之前,我像昨天一样,为自己搭建了一个简易的树屋,在里面过了一夜。

    睡到深夜,我的左小腿部传来一阵剧痛,我立刻就痛醒了,猛地坐起身,打开电筒,卷起裤管,发现不知何时,一只蚂蟥钻进了我的裤子里。

    它的身体大约有二寸长,原本跟细线似的的身躯,由于吸饱了鲜血,变得有犹如小毛线了,它的嘴里有麻醉剂,所以它吸血的时候,我感觉不到疼痛。

    谁知,这家伙太过分了,吸饱了血,还不愿意走,居然往我腿上的肉里钻,妄想永久的寄生在我的身体里,在这个鲜血充足的地方繁衍后代,来个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它嘴里的麻醉剂只能表面和局部麻醉,还无法做到深层次的麻醉,所以它一钻,就立刻就把我痛醒了。

    它柔软的身躯有一半已经钻进我腿上的肉里了,还有一半留在外面,我捏着它外露的身躯,却不敢使劲拽,我生怕把它弄断了。

    要知道蚂蟥最奇特的本领就是,如果它断为两截,不是死亡,而是变成两只蚂蟥,也就是说,我必须小心翼翼的把它完整的弄出来,不能让它断了。

    否则,它断了的那一截,就有可能寄生在我的身体里,想想就觉得恶心。

    我轻轻的把它往外拖,它却执着的向肉里钻,弄了几分钟都没有弄出来,这是何等的令人恼火?

    完了防止万一,我一咬牙,抽出腰间的匕首,在自己的腿上切了一道细小的口子,这才把蚂蟥完整无缺取了出来。

    我在伤口上敷了一些消炎药,然后拿出打火机,对那只蚂蟥宣判了火刑。

    它的再生能力超强,只有把它化为灰烬,我才能放心。

    处理完毕之后,倒头继续睡觉。

    第二天起来检查伤口,不出所料,虽然及时上了消炎药,但是仍然没能阻止伤口发炎,好在伤口非常小,不至于影响行动。

    吃了一些饼干,继续前进。

    走了几个小时,碰见了一条手臂粗的花斑蛇,这种蛇类我们那里没有,所以我叫不上名字,但是从它五彩斑斓,色彩艳丽的花纹上,我就知道:这家伙剧毒无比。

    好在它的体型没有威胁,只要不被它咬到,完全可以无视它。

    我打算绕开它,可是它极具攻击性,不愿意就这么放我离开,主动发起了攻击,箭一般的向我射了过来。

    我发出一声嗤笑,挥起斧子将它斩做三段,真是不知死活的长虫,连许仙那样的文弱书生都能日(和谐)你祖宗,何况我这个妄大胆呢?

    擦干斧子上的蛇血,继续深入,走了一截,我突然自觉好傻,蛇肉乃是上等食材,像这么大的毒蛇,在城里你有钱也买不到,那么好的蛇肉,居然被我白白浪费了。

    为啥不做一顿烤蛇尝尝呢?

    于是,我转回头,想要把死蛇捡起来。

    抬眼一看,我顿时浑身起鸡皮疙瘩,因为就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内,死蛇的身上已经爬满了黑色的小虫子,都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食肉虫子,地上腐烂的树叶中,还有更多的虫子,正源源不断的爬出来。

    不一会儿,那条长约丈余,粗如臂膀的死蛇,就只剩下几根蛇骨头了,和电视上那位幸存老兵描述的场景完全一样。

    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寒噤,迅速掉头走人了。

    走了几个小时,我又碰见了一只狼。

    它就像狗一样,坐在地上,拦住了我的去路,它嘴巴张得大大的,舌头伸的老长,呼哧、呼哧的穿着粗气,口中的粘液顺着鲜红的舌头一滴滴的往下落,拉出数条长长的涎线。

    很明显,此刻的它对我“垂涎三尺”,虽然我不是美女,但是它并不介意。

    它的尾巴不停的拍打着地面,这表明它很兴奋,我们那里的狼发现猎物时,也会做出这样的动作,由此可见天下恶狼是一家。

    我迅速的转头看向其余的方向,狼是群居动物,在捕猎时,它们是最懂得团队合作的。

    有的时候,为了杀死猎物,有些狼甚至会选择自杀式的攻击方式,为了团队而牺牲自己,这是它们最可怕的地方。

    所以才有了“不怕猛虎,就怕群狼”这句话。

    我一边扫视四周的草丛,同时用眼睛的余光,盯着前方的饿狼。

    经过一番观察,没有发现还有其他的狼。

    我顿时松了口气,还好,这是一只落单的狼,不足为惧,也就是比狗凶恶一些而已。

    我握紧斧柄,迈着大步就向它走了过去,它的体型也就比狗略大一些,只要没有数量优势,完全无需多虑。

    大多数葬身狼吻的人,不是输在打斗上,而是输在心理恐惧上,即使一个拿着刀斧的普通人,只要心理素质过硬,完全可以单挑一只饿狼。

    我们村子上孤身杀死饿狼的猎人多了去了,何况我这个连鬼都敢杀的假道士呢?

    狼和狗是近亲,它们有很多共同点,比如欺善怕恶。

    这匹狼见我直接向它走了过去,便站起了身子,舔了舔嘴唇,摇了摇尾巴,转身钻进了草丛中。我当然不会去追杀它了,我又不是来打猎的。

    其后的几天,也都是这样,几乎每天都会碰见毒蛇、大蜥蜴、饿狼之类的捕食者,以及那些容易被人忽略,但是威胁最大,极易传播疾病的蚊虫。

    艰难的跋涉了十余天,我才真正明白,为何当初的远征军会有一半人倒在这里,我们那里的丛林,与此处相比,简直就是天堂。

    这一天,我的面前出现了一条宽约两丈的小河,由于隔三差五的下雨,河水显得有些浑浊,小河的边上竖立着一块数丈高的水泥碑,上面写着“中国领土”四个大字。

    很明显,这是界河,小河的对岸就是别的国家了。

    我找了一棵大树,爬上去,向四周眺望,看见不远处有一座山谷,我决定先去那里搜索一番。

    来到山谷,仔细寻找了大半天,并没有发现任何与古墓有关的痕迹,倒是在半山腰的位置,找到一座干燥的山洞,我进去查看了一下,洞内阴凉舒适,也很干净,没有动物的粪便。

    种种迹象都说明,这个山洞是上天赐予我的小别墅。

    我放下背包,取出针线包,拿了一根针,又从丛林中,找了一些干柴,燃气一堆柴火,把针放在火上烧红,弯成一个钓鱼钩,又砍了一根笔直的小树,削成钓鱼竿。

    扒开地上腐烂的树叶,找了几条蚯蚓,然后我就去界河边钓鱼了。

    连续吃了十来天压缩饼干,嘴里简直淡出鸟来了,体内的蛋白质也需要补充了,在丛林中生存,身体是唯一的本钱。

    界河里的鱼很多,不一会儿,我就钓了两条一斤左右的小鲤鱼。

    我收起钓竿,拔出匕首,将鱼肚子剖开,在河水里简单的清洗了一下,就放在火堆上,开始熏烤了。

    不到二十分钟,鱼就熟了,我撕了一块放在嘴里,鲜美异常。

    其实这完全是因为长时间没沾荤腥,导致的错觉,两条烤鱼除了盐,没有任何佐料,怎么可能好吃呢?只不过要比压缩饼干强一些罢了。

    吃完鱼,我又削尖了几根木楔子,做了一个捕兽的陷进,因为我还想吃肉。

    我自己也不知道还要在这个丛林中呆多久,何时才能找到虞姬的首级,所以我只能按照长期作战来部署。

    想起晓静她们每天又是节食,又是瑜伽的,最后还要来一句:今天消耗了多少多少大卡的热量……

    而我现在却为吃肉烦心,一心想要补充卡路里,只得无奈的在心里暗叹:天老爷!你真幽默。

    太阳落山以后,我回到山洞中,用一块石板堵住了山洞的入口,然后席地而睡。

    第二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检查陷阱,果然捕到了一只獾子类的动物,不过只剩下一条大腿了,其余的部分已经被其他动物给吃了。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捡起了残缺不全的大腿,聊胜于无吧!谁能想到,我居然沦落到要与野兽争食的境地了呢?

    将獾子的腿洗剥干净,撒上一点盐,放在火上烤的焦黄滴油,香气四溢,我捧起来就是一顿狼吞虎咽。这时候谁要再跟我提“多吃素、多走路”才是健康生活,我会毫不犹豫扇他耳光的。

    这条獾子腿最多也就一斤左右,被我啃得不剩一点肉丝,甚至把骨头舔了一遍,最后还拿起石头将骨头砸开,把里面的骨髓也吃了。

    虽然还没有吃饱,但是肉已经没了,只能凑合了。

    接着,我就对四周展开辐射似的的搜查,以期望能找到古墓的痕迹,或者“飞头人”留下来的蛛丝马迹。

    一天下来,以山洞为中心,方圆一里以内都搜遍了,没有任何发现,我也没有气馁,我知道这本就是大海捞针,碰运气的事情。

    很有可能我一直都找不到。

    此后,我的生活就变得非常有规律,钓鱼、捕兽、吃饭、睡觉,寻找飞头人或者古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