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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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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这些捕快的,城中还跑出一大群普通老百姓,有的手拿笤帚,有的拎着水桶。

    他们无视浑身浴血的一人一宠之李瑞,也无视那些江湖人。捕快们冲到血腥战场上就翻身下马,像是在检查横七竖八的尸体是否还有活着的;至于那些手拿笤帚、拎着水桶的普通老百姓,却像是扫大街似得,在打扫、冲洗满地血腥,似乎这种情况,他们屡见不鲜。

    捕快果然是在检查尸体的,他们发现两个有口气,当即一个捕快熟练地给其包扎伤口,还把这两个死士抬上马运回城中,看样子是送去“玉剑山庄”。

    李瑞不知道这是他们的职责,还是为了讨好“玉剑山庄”,但他没阻止,因为他不是一个喜好杀戮的人,尤其对已经失去战斗力的两个垂伤欲死的家伙。

    至于那些老百姓,一边打扫血腥战场,一边居然毫不害怕地“整理”残肢碎体,貌似要把这些死者收敛。

    李瑞同样不知道他们是否将之送到“玉剑山庄”领赏,还是直接送其家人,总之,李瑞忽然觉得,自己和那些江湖人,与他们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

    而这会儿,一个装束显然是捕头的捕快,来到缓慢往城门方向走去的李瑞跟前,他年约三、四十岁,看上去精明能干,因为他长着一双鹰眼,似乎每一个人都是他的猎物。

    他斜着鹰眼看着李瑞大声问道:“你是天剑宗的李瑞?”

    李瑞点头。

    “很好。”捕头继续大声,“我叫郑德彪,你可以称呼我郑捕头,衙门所有捕快都归我管,我负责峣城的治安工作,平时我不管你们各大门派,还是某些江湖势力,亦或整天像是老鼠似得的下三滥。你们之间的恩怨情仇和我无关,但不得在城内闹事,否则我立即将你们抓捕,关入大牢!”

    “在城外附近也不要让我看到闹事,否则,也抓捕。当然啦,晚上一关城门,我就不出来。不过,要是你们伤了无辜老百姓的性命,就算你们逃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把你们抓捕归案!这是我们翠云国国王颁布的法令,懂不?”

    李瑞依旧点点头。

    “很好。”郑捕头依旧大声道,“不愧是名门正派出来的弟子,就是好交流。行了,去办你的事。但我再提醒你一次,城内不许闹事,尤其不得打架斗殴,要是伤人致死,不管击杀的是不是江湖人,一经发现,当场捉拿,秋后问斩!”

    李瑞不得不叹口气:“我耳朵不聋,无需你这么大声。”

    “没办法,我天生嗓门大,要是你不爱听,就别进峣城。”

    “呃……”李瑞直接无语,看来这个郑捕头是故意的,很不情愿他进城。但李瑞必须进城,否则,他无法探听“未来老婆”沅二姑的消息。

    李瑞摇了摇头,这个郑捕头真没眼见,他是喜欢闹事的人吗?既然知道他是名门正派天剑宗出来的弟子,该知道他们乃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是天剑宗的规矩。

    然而郑捕头看到他摇头,立即厉声喝道:“你摇头干嘛?想无视国王的法令吗?”

    言语间,尤其他的嗓门很大,其他十几个捕快听了,都赶紧围拢过来,甚至还抽出随身佩刀,一个个地尽都虎视眈眈地盯着李瑞。

    李瑞不禁失笑:“看来你是故意找茬,想给‘玉剑山庄’拍马屁?可惜你找错了对象。”

    “好胆!居然敢藐视我,更诬蔑我的……”

    然而,郑捕头的话还没说完,李瑞手中之“伏虎”宝刀已经闪电地般地劈过,要不是他并不想节外生枝,真的就此劈飞郑捕头的大好头颅,不过他的刀芒已经在郑捕头的脖子上抹出一道血沟,鲜血骤显。

    原来李瑞最讨厌的就是这帮无理取闹的家伙。

    他怒喝:“你甭以为我会受宗门所谓的名门正派规矩束缚,但凡惹着我的,不管任何人,那些残肢碎体就是榜样!”

    “我滴妈呀,吓死宝宝了。”远处围观的四、五十个江湖人中有人惊叫,“这李瑞的脑袋里还真古怪,居然敢无视天剑宗的规矩,他是什么来头?”

    “据说是天剑宗山下莲花镇上李姓家族的三少爷。”

    “原来如此。”

    “什么意思?”

    “我想他家一定给天剑宗捐献了不少财物,否则,以他橙级修武天赋怎么可以拜入天剑宗?由此他也成天剑宗小财神爷了。”

    一时间,众江湖人议论纷纷,都认为李瑞之所以敢如此胆大妄为,是有依仗的。

    远远地。

    远远的郑捕头听到,吓得再也无之前姿态,尤其是能感觉到脖子上“伏虎”宝刀冰冷的寒气,还有流进脖子里的液体,那是他自己的鲜血,鲜血在初春的早晨,热乎乎的和冰凉的刀锋,形成鲜明的触觉,令他亡魂皆冒。

    他颤声道:“少侠。请……请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我认栽!我认栽还不行吗?”

    “很好。”李瑞一边抽回“伏虎”宝刀,一边学着郑捕头的口吻:“不愧是衙门里捕快的头头,就是好交流。我说,这样我就叫少侠了?”

    “当然。”郑捕头哭丧着脸,至于脖子上一直在流血,现在他是不敢抬手摸一摸,更不要说喊善于包扎伤口的那个捕快过来给他包扎一下,他只想这个居然无视国王法令的“愣头青”李瑞赶紧离去。

    他语不成声地说:“您要不是少侠,那些江湖人就没一个胆敢称作少侠了,您请、您请。如果需要小的,尽管吩咐。”

    李瑞难得脱口赞道:“不错,你果然有一点父母官的觉悟。好了,小爷不喜欢人拍马屁。”

    言语间,他懒得再废话,骑着狼王,在远处四五十个江湖人瞠目结舌、胆战心惊中缓缓往城门走去。

    原来,由于李瑞浑身浴血,甚至几处要害深可见骨,却没就此包扎,因为伤口血淋淋地,更能令别人害怕到骨子里。

    李瑞抬头,望着晨曦照耀中的高耸的城门楼,上书两个大字:峣城。

    他回头又望望郑捕头、其他捕快,还有远处的四、五十个江湖人,冷冷地一哼,两腿一夹,就骑着狼王冲进成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