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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存

作者:我为谪仙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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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下的水泥路面突然裂开,细小的裂痕竟然组成一个个文字,杀戮空间这种神奇的能力,才是最让人震撼的,因为作为空间的契约者,在心中的感觉,空间就像是神!

    “欢迎来到杀戮空间。”

    “契约者6520号,这是你所经历的的第二个剧情世界”

    “你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你的主线任务。”

    “主线任务:生存!并且保护剧情男主角研制出病毒解药!(30天内完成)(未曾特殊接受任务,不得离开剧情男主角10公里以外的地方。)”

    “任务简介:活着并且研究出解药,就是你的最终目的,在这个恐怖的世界,稍有不慎就会死无全尸,然后变成夜鬼的粪便。”

    “任务提示:最好与剧情男主角混在一起,否则孤单一个人,很难活过30天,不要受伤,夜鬼的鼻子很灵!”

    方云深吸一口气,任务主线是生存,并且保护剧情男主角,在30天内,等待他研制出病毒解药,这个任务是不是…有些问题,按照剧情来说,似乎没什么难度,只要解决了那上百只夜鬼就好了…..

    “提示:由于你第二次就进入难度C级的剧情世界,你获得了临时能力‘洞察’”

    “洞察:凭借你的感知,来使用此技能,将在10秒钟到5分钟内,洞悉剧情人物(生物)的属性信息,此技能对于契约者无效。”

    “提示:你可以在本世界当中获得如下里程碑。(称号)”

    “夜行者:连续3天,在太阳落山之后,于纽约市的大街上闲逛,并且持续1个小时。”

    “邪恶之人:杀掉男主角奈佛,并且吃掉他的狗。”

    “狂战士:在没有契约者与其他剧情人物的帮助下,一个人单挑50名夜鬼,并且将其击杀!”

    “屠夫:击杀超过500名夜鬼。”

    “Boss终结者:杀掉电影中的夜鬼Boss,并且造成超过50%的伤害。”

    “提示:以下里程碑因你的功勋值不足,权限不够,将无法查看”

    《我是传奇》的剧情可以概括为,一些无知的科学家研究了一种治疗所有癌症的病毒,不料病毒变异后将受感染的人类变成活丧尸(夜鬼),而且病毒还可以通过头空气传播,这种传播速度之快无人能阻,很快就传播到整个世界,罗伯特.奈佛上校是一位才华横溢的病原体学者,同时全球人类对于病毒有抗体的人类只有1%。

    病毒侵入人体,死亡率高大94%,还剩下的5%则全部变成了夜鬼…

    这是一个全世界布满尸体的地方,永远不要独自去阴暗处。

    否则说不准哪里就会有一只饥饿无比的夜鬼,扑上来。

    方云抬头看了看天色,太阳此时正值中午,虽然时间还有很多,但最重要是搞清楚自己的位置,距离男主角的房子远不远,毫不犹豫的从储存空间拿出地图,翻看一遍,发现自己距离男主角竟然只隔着10公里,这让方云微微松口气,还不算远,凭借自己的速度轻松能够赶到。

    由于他和汉克斯的团队是临时团队,虽然其他功能一样,但并没有锁定相同位置的能力。

    “时间:2015年6月21日,中午1点30分,病毒爆发3年后。”

    “地点:地球,纽约市中心。”

    “场景:我是传奇”

    “难度:C级(普通)”

    “痛觉削弱度:50%”

    “个人能力额外强化度:0%”

    “目前场景探索度:0%”

    “我是传奇世界关联度:0%”

    “说明:本场景为和平场景,契约者被杀死不会掉落杀戮钥匙。(提示契约者之间互相攻击,所有伤害会削弱20%。)”

    “提示:你已经掌握相关语言,可以与剧情人物流畅互动,离开本世界后遗忘。”

    “提示:你的外表是否要经过处理?回到杀戮空间时自动恢复。”

    “是!”

    方云主要改变的就是耳朵和面孔,其他地方不太重要。

    随着空气中的那层薄膜散掉,身上的‘暗夜之殇’这三件精灵铠甲,已经幻化成一套特种部队作战服,浑身漆黑,有着很好的隐藏性,脚下的皮靴踩在地上,还没什么声音,简直棒极了。

    方云属性:

    力量12+2=14

    敏捷:16+2+1=19

    体力:10+1+3=14

    感知:18+2=20

    智慧:16+2=18

    精神:15+2=17

    魅力:20+1+3=23(提示:那些+以后的数字都是装备与称号的加成,由于沙漠之鹰与精灵长剑都可以单手使用,所以可以同时增加属性,所以取的最高值,其他时候另算。)

    “总之,可以…..开始跑路了!”方云总结完所有信息之后,就飞快的顺着道路奔跑起来,一辆辆横挡在路中央的汽车,丝毫不能减少他的速度,而且方云其中一项爱好就是跑部,虽然不会跑酷,但凭借他超越普通人的敏捷,飞跃在各种车辆上,时不时还可以来一个空翻,越过各种障碍不成问题。

    方云此时才发现,自己跑的这么快,只要不作死,应该不会太危险。

    街边到处都是被撞倒的路杆,而且车里车外,到处都是白骨,有的一些尸骨上,还能看到一些牙印,电影剧情虽然没表现出满地白骨,但现实情况这是不可能的,纽约这么大的城市,必然白骨皑皑,三年的时间,足够死去的人们彻底腐烂了。

    虽然城市里也有些动物,比如狮子,老虎之类的物种,当然都是从动物园跑出来的,但他们却不是最高端的捕食者,也不敢变成夜间动物,毕竟天黑之后,更恐怖的夜鬼都是成群结队的寻找食物,只要是活的,他们都不会放过。

    当方云独自奔跑在荒无人烟的城市中,刚开始还有些兴奋,但心情终究还是有些失落和悲戚,人类是群居动物,通过电影就能看出来,男主角罗伯特有多么的孤独,每当夜晚降临,只能抱着唯一的狗狗‘萨姆’,听着恐怖的嘶吼声慢慢入睡。

    三年啊,这是多么难以入睡的三年,一座空城,一个人,一条狗,数不尽的夜鬼。

    方云扪心自问,如果把自己一个人扔在这里,会不会比罗伯特表现的更好,也许只能更差吧,至少自己想象不了三年没人对话的感觉,毕竟基础口才Lv8,足够让人想象他有多么话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