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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我没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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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布里埃尔等待福尔摩斯到来的选择是非常正确的,很快警察就来了,为首的是一个是消瘦而结实的男人,他的年纪比福尔摩斯要大,脸色有些微微发黄,却是难得的目光如炬,一出场就镇住了四周原本在叽叽喳喳八卦的人群。

    加布里埃尔猜测这位就是雷斯垂德,福尔摩斯有稍稍提起过他,说他勉强算是一个合格的警探。虽然福尔摩斯的语气中并没有带着夸奖的含义,但能被福尔摩斯记住已经是不容易的事情了。

    “来吧,莱辛格先生,我们一起看看这位被害人,我真是一点也不希望再出现下一个了。”

    雷斯垂德对今天才认识的莱辛格先生感官很不错,这是上面推荐来的知名侦探,当然之前没有听说过莱辛格的名字也很正常,他一直都生活在大洋彼岸,最近才回欧洲。

    莱辛格先生在美国会时不时协助警察查案,这是他的兴趣爱好,而他的本职工作是一位化学老师。莱辛格的父亲是英国人远渡重洋去到美国发展,这让莱辛格先生在美国长大娶妻生子,可是去年因为妻子病逝,他带着女儿离开了伤心地,来到了欧洲度假,也有想要重新定居伦敦的打算。

    莱辛格先生表示他原本想要与很有名的福尔摩斯见上一面,只是太可惜听到了福尔摩斯的死讯。对于开膛手杰克一案,他想要尽自己的一份力,维持伦敦的安全秩序。主要也是为了他的女儿考虑,他一点也不希望女儿生活在危险中。

    雷斯垂德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与莱辛格相处的那么好,明明只是认知了三四个小时而已,但是却像是相处了多年的老友一点也没有距离感。雷斯垂德难免把这位莱辛格先生与已经逝去的福尔摩斯做对比,福尔摩斯真算是他的老朋友了(虽然在福尔摩斯生前他们两人都不承认这一点),只是与福尔摩斯相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你不得不承受来自他智商的碾压,还有他漠视很多规则的不合常理。

    莱辛格却是完全不同的性格,他乐于倾听,对人和善,从不会让人感到丝毫的为难。该说这就是做老师的好处吗?莱辛格说这份职业让他学会了包容学生们的小把戏。

    不过在侦探专业方面,莱辛格也是一点不差。

    中午的时候,雷斯垂德已经与莱辛格交换了他们对于此案的看法。让雷斯垂德惊讶的是,莱辛格在看了警方的那些证物后,推测出了很多他们遗漏的地方。

    “和我们预料的差不多,这位开膛手杰克已经不能在继续保持神秘了,自从他走出了白教堂区,他就是走在了自投罗网的路上。”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着这个新的受害人,从这位女士的衣着细节上能够看出来她是一家面包店老板娘,手指缝里还有一丝面粉残留,而她的年纪大约在四十岁左右,散落一地的面包也许是要去送给哪个客户的,对于这里的小路应该不陌生,可是却没想到会在穿行时遭遇了开膛手杰克。

    她是被割破了喉咙而死,而肚子上被捅了七刀并划开了一大道口子,如果问为什么没有掏出这位被害人的内脏来,就是因为这里与白教堂区不同,这里是伦敦的中心地带,警力分布较多,而来往的人流也密集,杰克没有充分地作案时间。

    雷斯垂德还在血泊中提取到了一枚男士鞋印,“和你分析的一样,从这枚鞋印上来判断,凶手确实是男人,大约身高八尺,能轻松地制服单身女性。我想他这次匆忙逃离,说不好会有目击证人看到。”

    福尔摩斯却是已经感觉到了一道注视他的目光,他不意外会在这里看到加布里埃尔。加布里埃尔可不是在家里乖乖等爸爸回家的孩子。“加尔,怎么来这里了,又偷偷跑出来了,我说了乖乖家里呆着才有甜点吃!”

    雷斯垂德看到莱辛格突然紧张地跑向了人群,然后莱辛格弯腰摸了摸一个小女孩脑袋。雷斯垂德看到这一幕怎么可能不明白,这是莱辛格抓包了女儿偷跑到犯罪现场了。

    雷斯垂德看到小女孩有些煞白的脸色,知道她可能是吓到了,这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不过小女孩与莱辛格长得真不太像,可能是随了母亲更多一些吧。只是父女两人虽然在外表上不像,但在性格上却都很和善。

    小女孩就算受了惊吓,但还是乖乖地向他问了一声好,努力笑了一下,笑起来样子真的很可爱。让雷斯垂德这样见惯了鲜血的侦探都一些软化了,对着纯真的孩子他很难继续保持着冷冽的态度。

    加布里埃尔向走来的雷斯垂德问了一声好,却是拉住了福尔摩斯的衣角,整个人仿佛仍在惊吓期中没有解脱出来。

    福尔摩斯握住了那只本来抓住他衣角的小手,对着雷斯垂德抱歉地说道,“探长,你看这里的线索我们都看过了,不如先把尸体送到停尸房,我晚些再去警局找你。”

    雷斯垂德很想要立刻抓捕开膛手杰克,但如今除了询问周围人的口供外,也没有关键性的进展了,他当然愿意先放莱辛格离开,安抚小孩子也是重要的事情。

    雷斯垂德竟然还很体贴地关照莱辛格叫一辆马车送孩子回家,别在闹哄哄的街上走回家了。

    福尔摩斯当然是答应了,只是一进了家门,他脸上的和煦就一下子消失了。直接对加布里埃尔说到,“你看到了真凶,先别说话,让我来描述一下。他大概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不是英国人,他有一头白色的头发,大概八尺高,身形壮实,精神有些不太正常。”

    加布里埃尔对于飞奔而去的凶手,真是没能看清对方的脸,所以无法断定最后一条精神状态,但前面的全都是对的。

    “其他都符合,是不是精神状态有问题,我没能正面对上,所以不清楚。但看到了他穿的衣服,显然不是什么高档的布料,上面染了鲜血。手上拿着手术刀一路飞奔逃走了。”

    “你没有追上去是对的。”福尔摩斯听到加布里埃尔证实了他的猜测,心里却没有太多破案的愉快感。

    “这可不是什么高明的作案凶手,如果伦敦的警力更多一些,他是逃不出追捕的。我已经确定了对方是什么人,他是从北欧那里来的移民,那些警察的眼神真是要多练习一下,从他写的那封挑衅信里就能看出他不同的语言习惯。

    他在白教堂区的生活时间不短,有医学背景,那里是他的安全活动范围,他能把握很多事情,只是离开了熟悉的领域来了伦敦中心区可就不一样了,从前两个被害者身上留下的线索就有很多,基本能划定他在哪个范围内落脚了。

    只是就算有了大致范围,但要找一个凶手并不容易,对方可以躲藏,在没有抓到人之前,我真心建议你最好在家里看书,别到处去呼吸雾气。凶手不算太聪明,可并不表示他不凶残。”

    加布里埃尔心里一动,她能不能对福尔摩斯说不用广撒网了,她已经定位了凶手在哪里了。

    这是习惯使然,虽然没有正面迎上开膛手杰克,但加布里埃尔很顺手地给了对方一个追踪定位咒,现在可以看到具体地址了。

    真是不好意思,她找到凶手的速度比亲爱的父亲大人还要快了一些,这绝不是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