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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一生都会碰上一两本特别的书, 不是那书特别,而是那书对那人特别,书和人有缘。至于什么书,则因人而异 。我的红宝书是《刀锋》。至于为什么对这书着迷,具体也说不上来, 估计能说上来就不用琢磨这么久了,也不用写这篇文了。

    大概来说,我觉得这本书隐隐约约对我的脾气, 似乎能解答我的一些没有实际价值的欠扁问题,比如成功是什么, 幸福是什么, 为什么要活着等等。

    《刀锋》是毛姆后期的作品。这本书写得很淡,也很溜,几乎看不出用力的痕迹, 所以比较舒服。但是如果读者对书中的人物没有共鸣, 就不会觉得它多么有味。

    人物不多,主角是个叫拉里的年轻人, 故事开始的时候, 他刚跟一个叫伊莎贝尔的姑娘订婚。另一个小伙子格雷也在追求伊莎贝尔。索菲则是朋友圈的边缘人物。伊莎贝尔的舅舅艾洛特是个优雅的猛人, 势力鬼,古董掮客,艺术鉴赏家和热心的朋友。小说以第一人称叙事,故事人就是毛姆,他不但旁观,也参与,口气就象是在说几个朋友的家常。伊莎贝尔是一个中心,毛姆是另一个中心。

    伊莎贝尔是个美丽的正常女人。所谓正常,是说她有正常女人的梦想、爱好和欲望:爱人,被人爱,拥有漂亮的衣服首饰,值得炫耀的排场,享乐,交际,家庭和孩子。她说:“我除非感觉到人行道上脚底下的水泥,沿街商店大橱窗里有帽子、皮大衣、钻石手镯和镶金的化妆用品盒可看,就不觉得真正快乐。”因此她虽然爱拉里,最终却嫁给了能给她这一切的格雷。她做得对,是正常人都会这么做。她没有什么审视内心的能力,不过本能和虚荣足以让她满意地度过一生。

    她的舅舅艾洛特则妙得多,是个极品人物。据毛姆的描写,艾洛特非常势利,极度虚荣,只根据社会地位和金钱判断一个人的价值。他一心一意要钻进巴黎的上流社交圈,绝不能容忍一个热门晚会没有邀请自己,哪怕他痛恨晚会的主人。但他又是个真正有艺术品味的人,一个慷慨善良的人。毛姆显然对他很感兴趣,花了很多笔墨描写他的荒唐,多数抵死的幽默都从艾洛特生发而来。

    与伊莎贝尔和艾洛特成对比的是索菲。索菲本来才貌平平,毫不起眼。她曾经有过热烈的爱情和美满的家庭,当命运残忍地剥夺了她的幸福之后,她的个性突然放出光芒,用自我毁灭对抗命运的捉弄,寻求毁灭的方式非常凄厉。

    如果说上面三个人物有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堪不破。这是一本试图堪破的书。只是,虽然主人公最后堪破了,其他人物包括毛姆在内都没能堪破,他们甚至都没有那个意愿。毛姆本人观察到了拉里所做的努力,他将信将疑。不过虽然自己不懂,他决定记录下来,让读者去思考。他不肯定也不否定任何人的生活方式,将自己的价值判断尽可能隐藏。我说尽可能,是因为一个作者当然是有价值判断的,他绝对无法在写作中绕过自己的价值判断,比如在本书中,毛姆无法掩饰他对拉里的欣赏。他羡慕这样一个人。

    那么拉里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用一句话来说,他是个追求终极真理的人。听起来遥不可及,其实一点也不。前天在周版读到一篇疯狂钻石写的《夺宝奇兵》影评,赫然发现他老兄就是个正在追求终极真理的人。关于追求真理,耶稣是一个,释迦牟尼是一个,有理由相信老子也是,孔子我就没把握。找到终极真理的人,通常有个共同点,那就是我行我素,极少再被别人左右。

    什么是终极真理?对于这个问题,不同文化、不同时代、不同人有不同表述。在佛教里,好像叫顿悟;在儒家学说,叫做圣贤之道;在科学上,它代表那条能够统一表述全宇宙总规律的公理(尚未找到);用我自己的话说,它是那个让我活着有意义的最根本的东西。

    从生物学角度来说,活着其实是没有意义。活着就是活着。一大堆细胞在运作,由嫩而老。其他活物对此都没意见,只有人类不行,人类非得给自己的存在找一个理由,这是这种生物很奇怪的一个特征。绝大多数人,给自己找的存在理由不外乎社会地位(艾洛特)、物质生活(伊莎贝尔)、感情(索菲)等等,找到之后就心满意足。人类社会的形成和设计在某种程度上是为这些需求服务的。但是有少数人,脑子里的沟回比别人深一些,会发现自己不满足于获得世俗的成功和幸福,他们会问:我活着到底是为什么?我究竟为什么存在?然后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推动他们去找答案。这些少数人中的少数人,有可能找到答案。

    拉里就是这样的人。他在一战时参加了法国的一个飞行中队,在战斗中目睹亲密战友牺牲,他那时是18岁,不能明白为什么一个好好的人,一下子就死了,好像从来没活过一样。他开始想:人活着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人生是为什么?

    战后他回家,受到人们的赞赏,也跟伊莎贝尔订了婚,前途看上去一片光明。但他没有立刻参加工作,人们以为他要休养一段时间。谁知他不工作,也不结婚,读一些莫名其妙的书,然后提出要去巴黎逛两年。艾洛特舅舅以为他要去巴黎找女人,非常赞成,他认为婚前去巴黎猎艳一番非常合适。谁知拉里到了巴黎,压根儿没去找艾洛特(他推辞艾洛特邀请的借口很恶搞:我不吃午饭),在大学区租了一个简陋的房间,开始读书,学拉丁文和希腊文。两年转眼过去,伊莎贝尔来逼婚了。这时,两个年轻人才发现他们是多么不同。一个只想有个享乐的青春,一个却一心追求精神上的满足。于是分手。

    拉里觉得读书并不能帮助他找到答案,去了巴黎附近一个煤矿干体力活,去过煤矿再去德国农庄打工,在农庄里被庄主媳妇半夜霸王硬上弓,只好出逃。逃到波恩,在一间修道院住了一段时间,发现宗教也不能给他答案。接下来他在欧洲各地漫游读书,最后乘船去了印度。在那里,他研究了轮回学说,他苦行,最后终于顿悟,认为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他说:“我对于人可以通过知识达到最高现实这种想法感到非常满意。在后期,印度的圣徒有鉴于人类的软弱性,承认通过爱和工作也可以得到解脱,但是,他们从来不否认最高但是最艰难的途径是通过知识,因为知识的工具是人类最宝贵的能力,即他的理智。”

    这里先不说拉里找到的终极真理是否真的“终极”,每个人的终极真理大概都不同。我感兴趣的是找到真理之后的精神状态,应该是一种内心终于宁静满足的境界,也就是真正的幸福。拉里寻找生命的意义始于目睹死亡的丑恶,但当他历经十年的阅读游历,对于善恶生死已经有了进一步的看法,他接受善恶同时存在于万物,生死都是自然的一部分。

    他说:“如果中午的蔷薇失去它在清晨时的娇美,它在清晨时的娇美仍然是真实的。”他在顿悟时感觉到与“绝对”合而为一的巨大幸福,使他终于平静下来,找到了生活的真谛,那就是热烈地真诚地积极地活着,‘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几乎所有追求终极真理的人,最后都会归结到理性和精神的满足。物质和肉体的满足太容易得到,因此无法持久,富足的人并不一定幸福快乐,这已经众所周知。当然,一直处于贫困的人除非获得饱暖,否则无法理解上面这句话。但是当人得到了满意的物质条件,会发现就算他继续拥有更多的物质,也无法使幸福感相应增加,幸福感反而会降低也说不定。因此通往真正幸福的道路不在这里。

    《刀锋》里的每个人物都很有意思,不过拉里仍然是最迷人的。固然因为作者把他写得温柔优雅淡定真诚,也因为拉里那种我行我素的行事风格。为了心中的追求,他完全无视世俗规范,也没有掉进爱情的温柔陷阱,用一种看似毫不费力的勇气,保持自己的自由,他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欲望,头脑非常清醒,有极强的专注力。当然,这样一个男人,对爱他的女人来说绝对不好玩。他是无法收服的。

    人应该怎样在万变的世界里泰然地活着?有一点我已经领悟到,那就是物质生活和社会地位并不是答案。不是我清高,也不是酸葡萄,这两样东西,如果用点力,要得到并不难。问题是,得到了之后也许有片刻的虚荣,但虚荣冒充不了幸福。真正的泰然平和必须来自内心清明。如何达到这种清明,这种绝对的自信,很难。我还做不到。

    再说成功。成功的定义很多,基本上,想做一件事,做到了,就叫成功。不过现在更多的时候,成功是功成名就的意思。那就没谱了。功成名就这种东西,是外在的,是由别人、由社会说了算的,那样一来,你又被套住了。但是,我们其实都可以选择不去参加游戏。可以么?我也不知道。也许不可以,不参加大多数人在玩的游戏,注定要被边缘化,我有足够的、绝对的自信泰然地呆在边缘么?所以说很难。看拉里做起来似乎很潇洒,其实他的追索应该也是很艰苦的。我们华人比起西方人,这么做更不容易,因为我们生来就被社会关系紧紧束缚,要被别人看得起几乎是我们的天性,这种在乎别人眼光的心理是强大的枷锁,使我们的心灵不得自由。而我们几乎已经丧失摆脱的能力。不是么,连捐款都要排名,都要看看别人捐了多少。一笑。

    故事最后,拉里把仅有的一点资财散掉,独自一人过他的理想生活去了,不知所踪。生命是一趟没有指南的旅程,你不知道下一站会遇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