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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5.张毛毛和漠北渊的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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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春光正好, 年方十八的张毛毛被师父放下了山,出了遗失之地,到这繁华的人世间历练。虽说遗失之地对于外面的人来说就如化外仙境一般, 但对于从未人间胜景的张毛毛而言, 繁华喧闹的集市, 地上栉比邻次的房屋,各种各样神奇的小玩意, 一样又如何不新奇。

    比球球还夸张的是,才到玉城的一瞬间,张毛毛便把师父给他的银钱就全花光了。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遗失之地的族人自给自足,向来不用金银货币之类的钱财。要下山的时候, 师父将一块上好的羊脂白玉原石交给了张毛毛, 并嘱咐道这玉石在山下的人间价值连城,下山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人间的当铺,将这玉石换了人间一种叫作银两的东西, 就是他这一路历练的盘缠了。什么时候把盘缠花光了,或者什么时候觉得自己历练够了,想回来时便回来罢。

    张毛毛接过那羊脂白玉原石,心里却是暗自嘀咕道, “师父可真不厚道, 还拿他当小孩子哄呢!随处可见的石头, 就是他一路的盘缠, 小气就小气便罢了, 还哄他!”

    不过张毛毛面上还是显得很乖, 当作这大概也是一种历练罢。

    等过了传送门,到了玉城,见识到这人间的繁华时,张毛毛是这也想买,那也想买,可是摸了摸包袱里的石头,深感囊中羞涩。直到见到城门口一位胡须皆白的老头卖的五颜六色的捏糖人时,张毛毛是怎么也迈不动腿了!

    他站在老头的摊位前磨蹭了好久,不断地搓着自己的手,蹭着两脚,将小摊子上的糖人基本上尽数都看个遍了,有白雪可爱点着一点红眼睛的小兔子,有穿着衣服拿着一根棒子的猴子,有拿着钉长着猪耳朵猪嘴巴怪模怪样的人,还有骑着白马穿着红□□的和尚,展翅高飞的长尾凤凰,盘旋升腾的龙,真是各个都好看,关键是看起来还特好吃。

    张毛毛觉得各个糖人都诱人得不行,尤其一个穿着状元服戴着黑纱帽骑着高头大马胸前戴着一朵大红花的小糖人,捏得是唇红齿白,神态生动,好看极了。他特意向这老头打听这个糖人捏得是啥,这老头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觉着这么大的小伙竟不识得捏的是状元郎,也是怪稀奇的。

    不过老头性格和善,又见张毛毛生得白净讨喜,周身气质与常人不同,倒很和善地都细细与他讲解了一番。末了还问一句,“小伙子要来一个不?三文钱”

    张毛毛一张俊脸顿时通红,摸了摸自己的包袱,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将那颗原石掏出来,递到这老头的面前道,“老爷爷,我可以用这个换这个吗?”他说着指了指那状元郎的小糖人。

    他实在心中对这小糖人喜欢极了,虽然也说不上为什么,听了这老头的介绍,知道这状元郎就是这人间学识最最厉害的,年少又风流俊俏的,世人都一脸向往的那种,越发觉得这状元郎的小糖人好。

    玉城虽然盛产玉石,但老头就一捏糖人的,对这些也一窍不通,见这小家伙实在对这糖人喜爱得紧,又见他好像囊中羞涩的样子,只能拿块石头来换,道,“罢,罢,小伙子既然对这糖人喜爱得紧,也是老夫的荣幸。索性将这糖人送与你,哪日有钱了再来照顾老夫的生意罢!这石头——老夫还是不要了!”

    张毛毛心道这老头这模样,心里更是肯定了他师父果然是骗他的!明明人家都不认识这石头,压根也不觉得它值钱。不过他也是见过这石头剖开后的样子,虽然不值啥,但也还是好看的,恁还是将这石头送与了老头,自己拿着那根状元郎的糖人走了,心道等自己有钱后,将这老头的糖人都给包了!

    接下来的日子张毛毛便发现没那么好过了,在这个世界,没有钱财银两,简直是寸步难行啊!吃饭要钱,睡觉要钱,穿衣要钱,买东西要钱!可是他偏偏没有钱!

    吃穿住行在遗失之地都不是难事,那里的水果肉菜,森林都是管够的,衣服也不是问题,族人空闲的时间除了修炼,都会打猎织衣啥的,未满十八的小孩都可以免费获得食物和衣服,当然吃的自己也可以去森林里找,十八岁之后就要自食其力,并要为族里做出贡献然后换取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了。不管是食物、衣物,还是修葺房屋,修炼功法之类,都可以算作贡献。

    如今对张毛毛来说,衣物玩意啥的,都可以暂不作考虑,可是吃的,真是个大问题啊!这里的世界远不如遗失之地出产丰富,而且城里和方圆几里之地见到的果子、鸡鸭之类,都是别人有主的,要么用钱买,要么就不要觊觎!

    作为一个没钱的好孩子,张毛毛也没法去偷去抢,只能去外面的荒村野地里找些能吃的,好在他的役灵柳芽是植物化形的,也不用吃东西,晒点阳光洒点水就可以了,不用费多大劲。

    他听说这人间的最繁华之地乃是京城,人间的帝王所在之地,这世间最繁华最精致最权势的都不过在京城,玉城和京城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张毛毛很是心动,心道自己好不容易下山一回,怎么也得去那人间最富贵的京城走一遭,就算没盘缠也无所谓,反正风餐露宿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凭他在遗失之地的一身本事,又凭一身年少气盛,他倒是信心满满的。

    虽说他师父告诉他盘缠花完就可以回遗失之地了,但他总觉得他师父是逗着他玩的,他想他就这么回去了肯定会被族人笑话的。

    从玉城到京城有千里之遥,有荒漠、河流、森林、原野、乡村和许多城市,人间的景色不如遗失之地漂亮,他见过野狼、泛着腐烂气息的沼泽还有罪恶,这里的世界也并不如遗失之地单纯。但不知为何,这一切在他看来就是透着一种奇怪的诱惑之力,这里的人们生活得并不容易,生活得也并不高尚,但毫无疑问他们生活得很努力,透着一种带着强劲的生命力,这生命力里带着一种美好。

    好吧,张毛毛的这一路的感悟虽然很美好,一路的见识让他心中激荡着美好的情绪,可是当他到达京城时,那副形容可真说不上多么美好。

    这一路他几乎都勉强混个半饱,本来就不胖的身体更是消瘦了许多,惟见一双眼睛越发黑亮,圆溜溜的,干净而纯粹,那么滴溜溜地王者你时,就像能看透你的灵魂一般。

    等到他到达京城时,衣衫褴褛,灰头土脸的,像一个小乞丐般,一般人见到他压根就注意不到他那双黑溜溜不一般的双眼,就嫌弃的躲一边去了。

    张毛毛倒也浑然不觉,只为见到的京城巍峨高耸的城门还有熙熙攘攘的人来人往和琳琅满目的街市而震撼。还有人间帝王居住的宫城,占地之广之富丽堂皇,他想,呀,真是不同的世界!简直可以和遗失之地最大最高最粗壮的树上的树屋相媲美了!

    遗失之地的世界里,最大最高最粗壮的树木,向来都是大巫师的树屋所在之所。

    他凭着自己一身灵敏的功夫,在京城里飞檐走壁,见识了皇宫里的繁华之至。

    这天,是人间的帝王钦赐的新科状元、榜眼、探花走马游街的日子,而这三年一次的状元游街,比往年更为热闹非凡,原因无他,只因这新科状元生得是俊美无比,自入京城之日起,就成为了京城里头一号的名人。

    实在是这人生得太美了,据人说,京城最出名的花魁和他相比都黯然失色。

    只是这美人美则美矣,一身武艺也是无人能敌,初来乍到时一些皇城脚下眼高余天的纨绔子弟不识好歹,还想轻薄一二,结果却被狠狠教训了一番。再加上这美人常年脸如冰霜,凛然不可侵犯的模样,俨然成了京城百姓心中的高岭之花。

    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高岭之花还非空有其表,竟然还成为了皇帝钦点的今科状元,这些全天下百姓都知道今科状元郎可是这天底下一等一的风流俊俏人物,是一般人都没法比的。

    所以此这一次的游街,便格外的热闹,几乎都达到万人空巷的地步了。

    张毛毛也挤在人群中想看一下这今科状元到底是是啥模样,自他入京之日起,去到一处几乎都能听到人们对这状元惊为天人的称叹声。再加上他本就对这人间的状元郎好奇不得了,想当初他可是好不容易换来了一根状元郎的糖人。

    这糖人他还放了好久,实在放不了了才几口吃掉了,嗯,很甜!

    这人间的帝王他偷偷入宫是见过了的,和普通的上了年纪的人没啥两样,他只觉得没啥稀奇的,这人口称赞的状元郎他可没见过!所以费劲巴拉地挤在人群里只为看这状元郎一眼。

    等到这状元郎的高头大马走到近前时,张毛毛终于看到那状元郎的相貌,不由睁大了眼愣住了,蓦然只觉得胸口心脏噗通噗通地跳个不停,完全不受控制。

    就在这时,因状元郎游街的高头大马走到近前,人群见到那状元郎的样貌都激动起来,纷纷拥挤着往前挤,站在道路两侧维持秩序的士兵横着长戟将人群拦起来。

    也是张毛毛这时候愣住失神了,身旁左右的人拥挤推搡了他一下,他没保持住平衡稳住身子,一下就往街上扑了过去,恰好摔到那状元郎的高头大马跟前,那肉痛,一下让他醒了神。

    状元郎也没料到会有个人扑到他马前,马一下受了惊,昂着脖颈撩起蹄子眼看就要踩到张毛毛身上,状元郎硬是生生拉住了马匹的缰绳,让马后退了几步堪堪躲过。

    状元郎一身功夫了得,从马上飞身下来,几乎是转瞬之间,到了张毛毛跟前,扶起他道,“小兄弟,你没事吧?!”

    张毛毛抬起脸看那状元郎,离得这么近,那如远山胧月的样貌更有冲击性!张毛毛只觉得自己头更晕了,胸口的心脏跳得更快了!晕乎乎地压根就反应不过来!就那么直剌剌地盯着人家瞧!

    这时候张毛毛灰头土脸的,状元郎也只瞧到他一双黑溜溜乌溜溜的大眼睛,直直地盯着他,好像穿过时间、穿过人群,就那么看到他的灵魂深处。

    一眼,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