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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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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小学开始,袁一就是老师和同学们眼中的笨孩子。

    他反应迟钝,阅读吃力,识字能力差,上课的时候总是无法集中精神。

    比如说一篇简单的课文,别的同学张嘴便能流畅地朗读出来,而他读起来却是磕磕巴巴的,经常认错、看漏字词。

    他朗读时从不按字阅读,而是随心所欲地乱读一气。

    写字也一样,要么多写一画,要么少写一笔,全靠自由发挥,经常错字连篇。

    老师很生气,为这事不知道批评了他多少次,总说他不够认真,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上面。

    同学们笑他智商有限,大家都不愿意和笨蛋在一起玩,时不时的还合起伙来欺负他。

    当袁清远了解到这一切时,袁一已经在那个陈旧落后的县城小学被集体整整排挤了一年。

    那时的袁一性格很内向,说话都不敢大声,整天低着头,不愿和人交流。

    袁清远刚回来那会儿,想抱一抱他,他都躲得远远的。

    看着那个缩在墙角的瘦小孤寂的身影,袁清远感觉自己的心脏快要崩裂了。

    心痛之余,更多的却是愧疚和后悔。

    这几年他忙得不可开交,为了挣钱他接了很多编舞伴舞的活儿,假期还有各种各样的商业演出,他连回去一趟都抽不出时间,更别提去关心、照料袁一了。

    他原以为只要有钱了,就能给孩子最好的生活,这样才是爱孩子的正确方式。

    他忍着相隔两地的思念之苦,自以为是地为袁一创造美好的未来,却忘了年幼的孩子最需要其实是亲人的陪伴。等他幡然醒悟,可惜为时已晚,袁一受到的伤害已成事实,而这伤害也成了他心中无法磨灭的痛。

    接袁一回城的前一天,他算准时间带着袁一去了趟县小,直接冲进了校领导和老师们正在开会的会议室,然后平静地宣告:我的儿子不是笨蛋,他只是阅读方面出现了问题,在医学上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不知道无知的你们听得懂我话里的意思吗?

    袁清远确实咨询过医生,也查过资料。阅读困难症与智力无关,相反有些患者智商极高,例如达芬奇、爱迪生、肯尼迪在童年时期都被认为成绩极差的笨孩子。

    读写困难需要通过科学的矫才能治愈,当然还少不了家长耐心的引导和鼓励。

    回到城里后,袁清远放下了所有的事情只为陪伴袁一。

    他并没有让袁一继续上学,也没有急切地将袁一送去导儿中心接受治疗,他只想把袁一这些年缺失的父爱一点点的还回去。

    他带袁一四处游玩,让袁一多接触人群。

    他为袁一补办生日,只要袁一高兴,每天都能过生日。

    他陪袁一唱儿歌,看动画片,玩玩具,原来没做过的,他都要和袁一挨着做一遍。

    他给袁一讲故事,讲道理,用尽全部的温柔和满满的父爱逐渐敲开了袁一的心房。

    他用了两年的时间,让一个胆小内向的孩子变得活泼开朗起来。

    虽然袁一的读写障碍症最终没能完全治愈,但他已经很满足了,他不求他的儿子将来有什么大作为,他只希望对方能够永葆初心,简单快乐的过一辈子。

    袁一也挺争气,他知道他有很多地方和别人不一样,可他不会因此就看低自己。

    他的爸爸帮他找到了能够直面缺陷的信心与勇气,这么多年来,他努力把自己活的像个正常人一样,只要不让他阅读写字,他的言行举止几乎与常人无异。

    ……

    后来,为了更好的照顾袁一,袁清远推掉了所有的演出机会在自家附近开办了一间舞蹈工作室。平时上上课,再偶尔帮人排排舞,日子过得轻松又自在。

    有人替他不值,他相貌出众,舞蹈功底深厚,如果继续跳下去将来一定能发展得很好。

    而他却不这么认为,在他看来他为袁一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比儿子的健康快乐更加重要。

    如果说袁一是袁清远的命,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阳光,那袁清远何尝不是袁一成长道路上的一缕暖阳。

    光阴似箭,转眼已过十余载。

    他们既是父子,又像师生,更像朋友。

    一直以来父慈子孝,情深似海。

    ……

    袁一自小身子骨就羸弱,别看他长得胖胖的,其实全身上下都是虚肉。平时稍微运动一下就喘得厉害,体能差的不能直视。

    袁清远为了给他调养身体,专门学了一手煲汤的本领,隔三差五的就给他炖汤喝。

    袁一属于那种一吃就胖的体质,过了十八岁迈向成人阶段后,他便开始蹭蹭地长肉。

    他本来就是个吃货,那时候又迷上了做西点,他边做边吃,不到一年竟然长成了一个小胖子。

    他没有减肥的意识,袁清远也从不嫌他胖,相反还总是做好吃的饭菜给他吃。

    没人提醒,他便这么心安理得的胖着。

    今天他虽然对姜黎提起了减肥的事情,可是当他看见摆在餐桌上的那罐芸豆猪蹄汤时,脑子里就只剩下一个散发着汤汁香味的大字:吃!

    袁清远把炒好的菜全部端上桌,喊了声吃饭,一直坐在餐桌前等着开饭的两个小子拿起筷子就大快朵颐起来。那风卷残云的架势,就像从饿牢里放出来似的,看得袁清远哑然失笑。接着给他们分别盛了一碗汤,嘴上还不忘叮嘱,慢点吃。

    姜黎喝了一口汤,瞅着啃猪蹄啃得正欢的袁一,调侃道:“你不是准备减肥的么?猪蹄那么油腻根本就不适合你,你还是多吃点大白菜吧。”说完夹了两片白菜梗扔进了他的碗里。

    袁一不喜欢吃青菜,白他一眼,连忙把白菜梗夹给了袁清远。

    袁清远一声不吭地吃掉,随后问道:“无缘无故的为什么要减肥?”

    “我就说说而已。”袁一呼啦呼啦地扒饭,“爸你做饭这么好吃,我想减也减不了啊。”

    袁清远嗯了一声,“你就这样吧,挺好的。”

    姜黎在一旁吐槽,“我就知道减肥对于你来说只是一时兴起。”

    袁一夹起一块骨头塞进他的嘴里,“吃你的饭吧,话可真多。”

    姜黎又恶趣味地夹了一筷子白菜给他……

    两人边吃边闹,一会儿斗嘴,一会儿说笑,相处得融洽又欢乐。

    袁清远一直默默地留意着他们,心底隐隐升起一丝担忧。

    在现今社会下,男人产子,估计会被人当成怪物一般看待吧。

    袁清远从没想过将这件事情如实告知袁一。

    只有真实经历过从怀孕到分娩的艰难过程,才能真正的体会到其中的辛酸。

    袁清远怀着袁一的时候,只能待在老家,哪里都不敢去。

    那满腹的心酸,无处可诉,到最后,只有化成泪水强行咽回到肚子里。

    他怕看见旁人异样的眼光,他怕被人视为异类。他不光要克服剧烈的妊娠反应,还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

    好在他够坚强,这一切他都挺过来了。可正是因为经历过,他不想看见袁一重走他的老路。

    他希望袁一能找一个温柔善良的女孩,像普通人一样娶妻生子。

    如果袁一喜欢上男人,他想,他大概会反对吧。

    吃完饭,姜黎回公司上班去了,临走前还和袁一疯闹了一阵。

    听见客厅传来关门的声音,正在厨房洗碗的袁清远把袁一叫到了自己的身边。

    他一边刷碗一边和袁一闲聊着。

    “今天面试怎么样?”

    袁一将洗好的碗一个一个放进碗柜里,“没应上。”

    “别放在心上,这家不行,还有下家。”

    “我知道,就是有点遗憾。”发现袁清远疑惑地望过来,袁一笑了笑,“这家餐厅我已经关注了很久了,他们的西点好到你挑不出毛病。这次他们虽然少了个主心骨,但是还有其他人啊,比如副主厨、一二三厨、领班,以及厨房里的每一个人,他们在这一行做了那么久,都比我有经验。我如果能加入进去,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看见袁一聊到自己的爱好时,那副双眼放光兴致勃勃的模样,袁清远突然不想追问他面试失败的具体原因了。

    “这样的机会以后还会有的。”袁清远揉了揉袁一的头,心里有些发酸。

    他本是个不爱吃甜食的人,可他却能接受袁一做的西点,当然这里面有一点亲情的成分,而剩下的便是袁一过硬的手艺了。

    袁一的师父曾说过,袁一有一双巧手,他就像个魔法师一样,能够将食物最美的一面呈现在大家面前,他会尽量展现食材本身的天然特性,让每一款甜品拥有独特的口感和香味。

    袁清远一直把这段话牢记在心里,他的儿子是最棒的,说起做西点,没有人比袁一更刻苦了。

    这个把烘焙视为生命般热爱的傻孩子,应该值得被温柔的对待,应该拥有更多的机会。

    “思泽,我给你开一家西点店好吗?”袁清远习惯了叫他思泽,这么多年都改不了口。

    “我不要,”袁一连连摇头,“我只会做蛋糕,又不会经营,店子会被我开垮的。”

    “你可以找一个精明能干的女朋友帮你经营。”袁清远脑子转得快,正好借此机会打探他的口风,“你负责做蛋糕,她负责做生意,男女搭配干起活来事半功倍啊。”

    袁一根本品不出这话中的深意,还以为袁清远真的在为他出谋划策。双手一摊,皱起眉道:“我都没有喜欢的人,我上哪儿去找女朋友啊?”

    袁清远顺藤摸瓜,“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嗯……”袁一想了半天,咧嘴一笑,“长得好看的。”

    袁清远:“……”

    后来,袁清远又试探着问了几句,仍旧没问出个所以然来。

    他不想干涉袁一的交友圈,却又怕袁一重蹈覆辙,总之,矛盾得很。

    袁一哪里知道自己老爸的心思已是百转千回,见没事可干了,便懒洋洋地睡大觉去了。

    这一睡竟睡到下午五点多才醒来,袁一瞅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再一看窗外略显昏暗的天空,一时无语到极点。

    这么能吃能睡,和猪有什么区别……

    把自己简单收拾了一下,袁一准备去超市里买点烘培食材。他刚走出家门就接到了他老爸打来的电话。袁清远要帮人排舞,没时间给他做晚饭,对方叫他去外面随便买点东西吃,等晚上回来了再给他加餐。

    袁一这时候不觉得饿,他挂掉电话便直奔超市。

    他们住在市中心的一片老小区里。虽然小区建造得年份已久,但里面的环境还算不错,有绿化带、有健身设备、还有一处可供人休憩玩耍的小庭院。

    由于地处闹市,小区周边配套齐全,交通四通八达,逛街购物也很方便,从他们家走到全市最大的超市,只需十几分钟便能到达。

    袁一走路的时候喜欢东张西望,这些年他已经很努力了,可他还是改不掉爱分神的坏毛病。除了做蛋糕以外,他不管干什么的事情都很难集中精神,总觉得一用脑子,头就特别的沉。

    他一路走走看看,偶尔神游天外一圈再回来,竟然一不留神和侧面走来的一个路人结结实实地撞在了一起。

    袁一被撞得脑袋发闷,他嘴里说着“对不起”,抬头望向被他撞到的倒霉鬼。

    对方的个子很高,差不多有一米九左右的样子,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刚毅的下巴和挺直的鼻梁。

    这个大个子此时正在打电话,似有若无地瞟了他一眼,然后摆手做了个没关系的手势。

    他向后退了两步才看清楚对方的全貌。

    深邃立体的五官如刀削般硬挺,透着浓浓的异域风情,典型一张欧式混血脸。

    不知道聊到了什么,男人忽然轻笑了一下,微微上翘的嘴唇带着一丝痞气的味道,就和时尚杂志封面上的那些大帅哥们一模一样,简直帅出了天际。

    袁一在心里感慨,这人长得真好看啊!

    而且心肠也很好,自己冒冒失失地撞到了他,他都没有发脾气。

    袁一本打算等他讲完电话再正式地向他赔礼道歉,却见他迈开腿径直跨进了不远处的大酒店。

    看见那个高大的身影消失在门内,袁一耸耸肩,转身朝超市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