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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引红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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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猜到那洪家新姑爷是个鳏夫后,柳氏整个人更加的神清气爽,逢人便显摆自家姑娘嫁得好,锦衣玉食连带着娘家也沾光,这不,她身上的料子就是几十两银子一匹的素锦,放眼望去,整个后端门也没有她穿得贵气的妇人。

    正好又听见那锦宁侯世子今日娶妻,更是开心,摇着团扇就朝洪家走来,杜氏见是她,早没有以往的好脸色,也不招呼,手下的活计不停,这柳氏为人她如今算是看透,根本就是个无利不起早,眼红心瞎的小人。

    柳氏不理会杜氏的脸色,径直是走进去,“啧啧……你看你,这粗活还得自己做,我呀,现在什么都不用做,家里买了丫头,万事都不用动手,就是这样,我们家春杏还怕我舍不得花银子,三天两头的送东西来,看,这身……”

    杜氏转过身不理她,有个做妾的女儿显摆什么,生怕别人不知她把女儿卖了好价钱。

    “这人的命啊,真是说不准,你说你家莲笙,哎……”见杜氏狠狠地看她,柳氏马上住口,又道,“那锦宁侯府今日娶亲呢,你还真别说,到底也是侯府出来的小姐,听说那嫁妆堵在门口,半天才抬完呢。”

    听着这话,杜氏手停了一下,复又忙活起来,那锦宁侯的世子与她洪家又有何干,将手中捡出的坏豆子往簸箕里倒,“柳妹子,我这家里正忙着呢,就没空招呼你了,你请自便吧。”

    豆子扬起的细末呛得柳氏咳嗽不已,反正目的已达到,扭着腰身就走,这洪家果然是破落户,往后还是少来,如今她身份不一样,犯不着和粗鄙妇人一般见识。

    柳氏这一回去,当天晚上睡得人事不知,次日早上起来,竟失了声,把她急得“呜呜”叫唤,瞧过不少大夫都没治好,彻底变成个哑巴。

    洪家

    门上传来叩门声,莲笙以为是杜氏折回,打开门一看,见是一个不认识的男子。

    男子不到二十的样子,缂丝月白长袍,面目清秀颇有些玉树临风的气质,见着她,脸一红,接着便文质彬彬地问道,“这位姑娘,小生路经此地,正好有些口干,可否讨得一碗白水。”

    莲笙见只是过路讨水的,也不为难,将人请进来,端出一碗清水,“公子莫嫌弃,寒门陋户,只有清水,但胜在甘甜,也可解渴。”

    “姑娘客气了,”男子双手有礼地接过水碗,举止斯文地一饮而尽,放下碗道,“小生姓潘名世庆,今日有幸见得姑娘,深觉不枉此生。”

    “公子过誉。”见他双眼含情地盯着自己的脸,莲笙心中不喜。

    “姑娘莫恼,小生是今年应试的举子,见姑娘心善,多言几句并无恶意。”

    男子小心是观察着她的脸色,见她有些不悦,赶紧改口,“不过请恕在下冒昧,姑娘如此天人之姿,屈在如此小户,实在是有些冤枉,潘某平生最是向往金榜提名,美人相伴的佳话,若姑娘愿意,小生愿许姑娘凤冠霞帔,诰命加身。”

    听见这话,莲笙这才仔细看他,见他眼中闪着猎艳的光,暗忖刚才装得还挺样,害自己以为是个有礼的书生,“公子说笑了,水已喝,我一个姑娘在家,多有不便,公子请。”

    男子不死心地道,“姑娘,若你已订亲,恐怕也是这市井中人,如何配得上你的花容月貌,小生不才,家境殷实,自信能摘得金榜,姑娘你何不良禽择木而栖。”

    “姑娘,才子佳人,乃世间佳话,流芳千古,为何不与小生共谱一曲这旷世奇谈。”

    “公子,你有素昧平生,说这些实在是逾越,请吧!”莲笙伸手做出请的动作,那男子磨磨蹭蹭地有些不想走,正想着要不……

    “大丫头,这人谁啊。”杜氏一脚跨进门来,莲笙这才放松下来,刚才这男子的眼神都变了,

    怕是不好,幸亏老娘回来,要不然……

    “大娘,小生是路过的书生,进来讨碗水喝,这就告辞。”男子拱手相见,后退离去。

    “大丫头,以后可不能随便放人进来,今天幸好是个书生,万一是坏人可就麻烦大了。”杜氏到底是经过事的妇人,有些事情一眼便能看出端倪。

    “嗯,女儿知道了,这次是我的错。”莲笙心中也侥幸,幸亏老娘回来得及时,前世皇兄登基后,对自己保护太好,让她忘记早年的艰辛,连基本的警惕都没有。

    刚才那书生眼神的变幻,分明是起了坏心,只不过这后端门里,怎么会有书生路过呢,那些清高的读书人,应该不屑于来这样的市井小地。

    那潘世庆从洪家出来,心中越发恋恋不舍,本以为是个稍有姿色的女子,坊间传得太过,三分颜色也能说成九分,没想到竟真是个绝色,便是他阅尽烟花之地,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尤物,看来干完这票,不仅能得那上千两白银,还能白得一个美人儿,真正是个好买卖。

    他伸着头,搓着手在洪家的院子边徘徊,暗思着如何才能得手,看来今日不可能,明日再来,料想那洪家姑娘见到他这般的人才,必会动心,今日可能还是有些害羞,那些女子最爱玩这些欲迎还拒的把戏。

    不死心地再看一眼,期望那大门能打开,美人儿来出口挽留,岂料一只大手捂住他的口鼻,用破布一把堵住,接着黑色的大布袋从头套下,来人将袋口扎紧,将他扛起就走。

    他倒挂在来人的肩上,颠得七荤八素的,差点连饭都吐出来。

    没多久他便被人扔到地上,头着地撞得头冒金花,紧接着有人解开布袋,将他提出来,他想破口大骂,无奈口被堵住,只能发出“呜呜”声,狠狠地瞪着掳他的黑脸大汉。

    大汉将他按住下跪,他这才看清眼前上座着一位黑衣墨发的男子,脸沉得滴水,漠然的眼神盯着他,如看蝼蚁般!

    他一阵头皮发麻,此人是谁,好重的杀气!

    男子削薄的唇一抿,“是谁?谁指使你去洪家的?”

    潘世庆一惊,这人如何知道自己进洪家是受人指使的,那接头的人神出鬼没的,自己都没弄清身份,倒是那白花花的银子让人心动,想着不过是去勾搭女子,对于他来说是手到擒来,还从未失过手,便是那官家的小姐,都要死要活地和自己私奔,要不是怕事情闹大,恐怕现在他都是官家女婿。

    霍老三将他口里的破布拿开,他迫不及待地“呸”掉嘴里的线头。

    “阁下说什么,潘某听不懂,采花采色,男人的真性情,何需人指使。”他一梗脖子,这种事最是无对证了,心下也狐疑,那洪家小门小户的,先是有人雇他去坏洪家姑娘名节,最好是能让人姑娘对他心许,一起私奔,眼前的人却是向着洪家的,这洪家究竟是什么人家?

    不等他再想,霍风淡淡地扫一眼老三,老三便将人提起带着,哼,不长眼的毛贼,事到如今还嘴硬,让他去刑部的大牢走一遭,看他牙齿还紧不紧。

    人带走后,霍风将手中的杯子捏碎,哼,敢动她,简直是找死!